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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专业检测机构一般都会将检针机的精度调至最少可以检出长度为0.5mm的金属颗粒,这种做法还是有一定的理由和科学依据的。因为ASTM F963-07的4.9.1项中所引用的16CFR 1500.48的(d)“尖端测试方法”的(1)“操作原理”项, EN71-1:05的8.12项,GB6675-03的A.5.9项和ISO8124-1:2000的5.9项中,对潜在锐尖的部分测试条件都是要求“潜在锐尖插入测量槽内0.5mm或以上(即“潜在尖端将凹入测量盖0.38mm±0.02mm的感应头移动0.12mm±0.02mm或以上”)。而对于人的皮肤组织来讲,表皮为皮肤的最外层,且表皮没有血管(因此划伤后不会出血)。人体各部位的表皮厚薄不等,手掌和脚底最厚,约0.5~1.5mm,故依据EN71-1:05的A.9项,GB6675-03的A.E.12项和ISO8124-1:2000的E.12项除去太敏感而难以保护的眼睛外,长度至少为0.5mm的金属颗粒是有可能使尖点测试仪的指示灯亮并且还可能会使人体某些部位的表皮被刺破甚至出血的。
尤其对于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软填充材料,由于3岁以下儿童的皮肤厚度比成年人薄得多,故长度为0.5mm及以上的金属颗粒更易给他们造成伤害,且EN71-1:05的A.9项及5.1.C项,GB6675-03的A.4.7.1.(C)项和ISO8124-1:2000的4.7.1(C)项中都有写明,“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所用玩具上的尖端的最大截面尺寸为2mm或更小,即使按锐尖测试时不一定显示为锐利尖端,仍可被认定为潜在的危险锐利尖端,且可考虑玩具可预见的使用方式及玩具的使用年龄组,以评估判定尖端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使用伤害”,所以按照“风险最大”原则,专业检测机构使用至少可测出长度为0.5mm的金属颗粒的检针机较为合适。
4.欧盟标准中,“金属丝的柔韧性”测试条件的要求不但与美国标准、我国标准、国际标准区别较大,而且还严格于上述三个标准
EN71-1:05中8.13项“金属丝的柔韧性”中夹住金属丝的挠曲试验器并不需要加上两片钳罩,而ASTM F963-07的8.12项“挠曲试验”中就写明要有两片由厚度为0.0897in(2.278mm)的13号冷轧钢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的钳罩。而ISO8124-1:2000的5.24.8项和GB6675-03的A.5.24.8项除了将钳罩的厚度改为1.7mm±0.1mm外,其他都与ASTM F963-07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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